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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2日请假条/评论区许愿/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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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早知道刘小月回来不好,但我没想到他回来的这么快。

进门的时候他正坐在客厅里,乖巧美丽的一张脸,即使是被我坑到边境五年,这张脸还是白的发光,眼睛还是温润动人。

他看见我进门,立刻朝我喊了一声哥,要不是凌越按着,他现在已经从凳子上站起来了。

得了。

旧情人见面,还有我什么事?

“你们聊,我只是回来拿东西。”

我早知道他要回来,昨天便已经打算从凌越的别墅里永久的滚出去,但他比我想象的回来的更快,刘小月没有死在边境,还要回来与我演兄友弟恭。

他演什么呢?

这有什么好演的?

我们长得很像,就连胸口的泪痣都一模一样,凌越有时候和我上床,总喜欢按着那里又舔又咬,我就知道这人果然一直对刘小月贼心不死,捞不到刘小月,就来捞我。

但他给的钱多,出手又阔绰,我没什么好拒绝的,床上技术也很好,除了有时候他要的太多,我受不住,再没有别的缺点了。

这样说来,我这辈子最大的狗屎运,大概就是和刘小月长得太像。

因为长得太像,所以部队医院里的护士抱错了孩子,本来应该一个孩子一个手环,但是那天我和刘小月同时出生,一起抱进去洗澡,刘小月他爷爷吊着一口气要看孙子,可医院规定要走了流程才能把孩子抱出去,刘军长横眉冷竖,暴跳如雷,刘小月他爷爷上过无数次几次前线,身上的军功章加起来能从前胸贴到后背,院长不敢怠慢,于是立刻催促。

小护士急的红眼睛,差点哭出来,慌乱之中,抱错了孩子。

这其实不怪她,两个孩子都还在洗澡,她冲进来,大喊哪个孩子是刘家的?但她不知道两个孩子的父亲都姓刘,就记得孩子胸口上有一颗小小的黑痣。

于是她看到了我,把我抱进了刘家。

后来另一个刘家给刘军长真正的儿子取了个小气的名字,叫做小月。

而我则鸠占鹊巢,用了刘小月爷爷亲口取的名字,刘君。

但假的终究是假的。

学校查验血型的时候查出来,刘军长夫妻,生不出一个b型血的儿子。复查,核对,折腾了几个月之后,刘小月就被接了回来。

他回来了,我就该走。

我看着眼前的刘小月,他高了,也更漂亮了,我和他长得有些相像,但到底是有云泥之别的。

五年前我就被赶出了刘家,两个刘家都不要我,一个不愿意要我,一个已经死了,没人要我了。

我对他说,“小月,看到你回来,哥哥很开心。”

他要继续演,我就和他演了。

“只是不要挡着哥哥,我真的有东西要取。”

刘小月推开凌越,他死死地瞪着我,“我一回来,就到这里来了。”

“我知道,所以我才来取东西,我不可能一直住在凌越家里,对不对?”

这么一说,刘小月立刻开心了起来,他对我说,“那我帮你一起收拾。”

“不用了,我提前收拾好了。”

我从房间里拖出行李箱,对他说,“彦英在楼下等我,就不打扰你们叙旧了。”

一只玻璃杯嘭地摔碎在我脚边,我没躲开,几片玻璃渣子扎进了我的脚踝,有些痛。

是凌越。

他咬着牙,恶狠狠地看我,几秒钟之后他对我说,“滚!”

我利落地滚了。

2

我推着行李箱要走,却被刘小月牢牢抓住手腕,他确实变得越来越厉害了,我根本挣扎不了。

他就爱这样让我难堪,凌越分明看着,他们两个人不好好一叙痴情,总要留着我当个看客,当个可以取乐的玩意儿。

“哥,你不能这样对我。”

他这句话未免太抬举我了。

我只是低头,看着地板上碎裂的玻璃碎片,我其实可以什么都不说,但我还是没有忍住,我对他说,“小月,你心里明白。”

别墅门口走进来一个人,肩宽腿长,鹰视狼顾,他长得就不像个好人,总是太凶、太恶,但也有女孩爱他这模样,说他这是野性的诱惑。

彦英懒洋洋地走进来,单手取下墨镜,从上到下地打量了我一阵。

“刘君,我等了你半个小时,你还没出来。”

彦英的眼睛轻飘飘地落在刘小月握着我的手上,我挣扎了一下,“放手。”

刘小月还是把手放开了。

彦英走过来,却把我的行李箱砰地扔在地上,很粗暴地打开,我连忙阻止他,因为里面装着的不仅是我的衣服,但彦英很不满,“你已经要走了,带着凌越买给你的东西做什么?难道我没钱给你买?”

“不,彦英,这些东西都是我的,不是凌越给我买的。”

他冷笑一声,更加不快,动作之间,我几乎已经趴在行李箱上了。

终于,他摸到了那个方方正正的东西,于是停住了动作,他后牙槽用力地磨来磨去,但最终还是放过了我,黑着脸看我把东西重新收拾好,然后拉好行李箱,跟着他默默离开。

凌越再没有说第二个字。

我并不是想让彦英生气,惹怒了这最后一张饭票,对我来说终归是亏本买卖。

从车上下来以后,彦英就黑着脸走在前面,我不得不拖着行李箱磕磕绊绊地跟着他,硬撑着右脚的疼痛,一路跟到他的书房。

书房门在我面前砰地一声关上,我只能悻悻摸了摸鼻尖。

其实以前我们不是这样的。

在我还鸠占鹊巢,就连我自己也以为我是刘军长的孩子时,彦英、凌越,和我,我们三个人一起长大,我们从军区大院的这一头,跑到那一头,他们两个对我说,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。

但现在,我追在他们身后,当一个替身,一个下流货色。

我不是不想自食其力。

只是我没有户籍。

我本来也想靠苦力为生,我知道我抢了刘小月的东西,还给他是应该的,我还记得那天晚上,雨下的很大,我淋得浑身湿透,衣服全都贴在身上,像是一条落水狗。

我去找凌越,他当时在酒吧里喝酒,我就蹲在门口,躲闪着其他人异样的眼光等他。

他出来的时候还没发现我,我一直喊他,跟着他走到了后巷,我对他说,我是刘君,我想离开京城,让他借给我一些钱,我以后寄信还给他。

他终于转头看我,他喝醉了酒,用拇指在我的唇上摩挲。

我听见他很迟疑叫我,“刘……刘小月……”

然后他就在雨中的破巷子里剥开了我的衣服,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男人也可以被睡,在磅礴的雨声中,他把我像是剥鸡蛋一样地从衣裤里剔出来,我打他,推他,甚至咬他骂他,全都不管用。

我最后很丢人的哭了,我当时一直没哭,却被凌越在巷子里弄哭了。

我哭着求他放过我,我不会再找他了,我只是想走而已。

他当时抓着我的两只手腕,对我说,“你不可能走掉的。”

他说的很对。

我不但没有走掉,而且还又主动去找了他。

那之后我就落了病,那天我和凌越都害了风寒,只是我终究不想太丢人,艰难地离开,后来被一位路人收留,在他家里烧了三天,第四天的时候,刘小月才带着警卫找到我,把我带回了刘家。

但从那之后我就很不经冻,吹一点冷风都可能发烧,要是不小心淋雨,就会高烧几日。

我想或许当时的寒气已经深入骨髓,才让我这具身体如此娇惯,没有公主命,却生了一身娇病。

我坐在彦英家里的沙发上,将脚腕上的碎片一个个弄出来,鲜血已经染红了半截白袜,我把它脱下来,想要拿起绷带包扎的时候,才觉得裤子不好上挽,只能先脱掉一只裤腿,方便缠纱布。

因为小时候凌越和彦英经常把自己弄伤,所以我很快就熟练掌握了这项技能,日后也常常被夸赞,即使不曾读过医学,包扎手艺却很好。

我包的认真,等到打好结之后,才注意到身前已经站了一个人。

倒不是彦英,而是彦英的一位朋友,郑贺。

他见我抬头看他,对我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,“刘先生受伤了?”

“你找彦英么?”我用下巴指了指彦英的书房,“他在里面呢,你敲门叫他吧。”

郑贺没有移开,而是看着我,露出一个笑容来,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笑,只能看着他。

他对我说,“刘先生果真是矜贵。”

这像是在指责我。

可我不是大小姐脾气,我只是很痛。但已经被人批评,总得做些什么,我于是将腿曲回来,不再踩着软塌,把右腿艰难地穿回裤子里去,对他说,“好吧,我去叫他。”

“不必了,我是真心……”

“郑贺。”

彦英沉着脸站在书房门口,不知道看了多久,“你回房间去。”

我看了看行李箱,脚腕实在太痛了,我可能搬不上去,“行李箱在楼下……”

彦英走了过来,他身上有一点汗水,袖子挽到手肘,或许刚才在书房又拿沙包发火了。我吃惊地看着他单手提起行李箱,然后另一只手拽着我,就往楼上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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